近日,嘉兴市生态环境局、嘉兴市公安局联合发布通告,自2025年5月15日起,每日22:00-次日6:00,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摩托车(无离合换挡式除外)实施限行。
原文如下↓
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部分两轮摩托车限行的通告
为维护市区道路交通秩序,减少摩托车行驶造成的噪声污染,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有关规定,在嘉兴市区对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摩托车(无离合换挡式除外)实施限行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限行区域
市区三环线(不含)以内区域。
二、限行时间
每日22:00-次日6:00限行。
三、限行对象
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两轮摩托车(无离合换挡式除外)。
四、法律责任
本通告自2025年5月15日起施行,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。对违反上述规定的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进行处罚。
五、其他事项
(一)确因工作、生活需要,在限行时段、区域有通行需求的,可以在“嘉兴交警”微信公众号或嘉兴交警支队一大队、二大队窗口申领通行证。
(二)军警、消防、应急抢险(修)等执行公务的摩托车不受本通告限制。
特此通告。
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
2025年4月11日
原标题:嘉兴市生态环境局 嘉兴市公安局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施部分两轮摩托车限行的通告